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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醫療糾紛,我該如何提告?

已更新:1月31日

撰文 / 陳妏瑄律師

前言

根據衛福部有關醫療爭議問題的最新統計,於民國111年時進入調處程序者約有606件;進入訴訟者達311件,顯見醫糾案件有其重要性。 一般來說,病患或其家屬認為醫師於執行醫療行為過程中有「醫療疏失」,即可能產生醫療糾紛,其原因除了「真的」診療錯誤、延誤治療、延誤轉診、手術不當、投藥錯誤、急救不當、護理不周外,據筆者自身經驗,不外是醫病間認知落差與溝通不良所致,畢竟醫療有其專業性而隔行總是如隔山。 /


醫療糾紛中,醫師可能的法律責任?

倘若醫師於執行醫療業務行為時,真的有醫療疏失,在醫糾案件中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通常為: 一、刑事責任:過失傷害、過失傷害致重傷、過失致死罪。 【參考條文】 1、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2、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民事責任: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 病患或其家屬除可依民法184條向醫師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外,基於病患與醫院間亦有醫療契約存在,醫師為醫院之受僱人員與履行輔助人,得另依同法第188條、第224條規定,請求醫院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畢竟醫院經濟實力較高,避免求償無門。 特別提醒民眾者,上述刑事責任部分,有關「過失傷害」、「過失傷害致重傷」,告訴期間為6個月,此部分既為告訴乃論之罪,醫師也可透過和解方式讓告訴人撤告,求取圓滿結果;民事責任部分,有關「契約責任」時效為15年、「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為醫療行為後10年,或病患自發現有損害時2年內要提出。 一般來說,雖民事部分可透過「附帶民事訴訟」方式提出,藉以節省裁判費。但也請特別留意,倘如先提告刑事,常常因刑事案件偵辦時間不一,有時偵查終結也可能2年就過去。畢竟醫糾案件常仰賴鑑定報告判斷醫師的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是否有過失,而做成鑑定報告需一些時間,故提醒民眾要特別留意民事請求權(註:尤其是侵權行為)的時效,避免屆時無從主張。 /


我可以請求什麼損害賠償?

民事損害賠償分「財產上損害」與「非財產上損害」,基於醫療疏失可請求的內容為: 一、財產上損害:通常須檢附單據請求,比如喪葬費支出收據、醫療門診單據、醫療輔助器材支出單據、請假證明、診斷證明等等。 (一)侵害生命權:可以請求喪葬費、扶養費。 (二)侵害身體、健康權:1、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如:醫藥、復健、義肢輔具、輪椅、交通、看護費用等;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如:薪資損失。 二、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即俗稱「精神賠償」。司法實務上,沒有客觀標準,僅依雙方的學、經歷、經濟能力等因素來酌定一金額。 / 以上,本期先簡單說明若民眾遇到醫療糾紛時,到底要怎麼提告?醫師與醫院應負的法律責任為何?後續我們將繼續說明,是否一定要上法院才能處理醫療糾紛?提告前,我應該準備什麼? · · · #醫療糾紛 #過失傷害 #過失傷害致重傷 #過失致死 #損害賠償 #債務不履行 #醫事爭議 #刑法 #民法 #台中律師 #彰化律師 #法律事務所 #律師事務所 #嵐川法律事務所 #陳妏瑄律師 #蕭啓訓律師 #李亞璇律師 #陳彥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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